内容简介
人类社会经历了由族群法到国家法的发展历程。在狩猎社会,人类为适应迁居不定的生活方式,族群的人数通常很少。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族群共同体具有极强的内聚力,成员结为一体,荣辱与共,群聚而居,群猎而食。氏族社会的所有族群都自视甚高,惟我独尊。美洲印第安人认为他们是精选的民族,是人类的楷模。西印度群岛的加利比认为只有他们才是人。犹太人自称是“上帝的选民”。各族群在美化本族群的同时,形成了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的排外倾向。在氏族社会初民的眼里,外族是属于“异类”的蛮夷之邦,或者根本就不属于人类,认为其习俗是奇异的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