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简介
家具是一种人类生活的物质用品,但在某种程序上,它却又携带着极其深厚的文化积淀,充分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精神文化内涵。就早期古典家具来说,从汉代的漆木家具上,我们能感受到的是正处于文化转型期那种躁动的气息:浪漫主义与功利化兼具,神学化与理性精神共容。而唐代家具呈现出的风貌一如它的社会文化形态:坦荡、开放、包容。宋代家具依然是承前启后,虽谈不上璀璨恢宏,却也符合讲求义理的宋代文化特征。而著名的明式家具更是中国传统文人文化物化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,它包裹的是重自然、合理趣、富哲思,染禅味的文化内核。因此,明式家具从造型、结构到装饰工艺,处处都表现出明代文人崇尚清韵、追求意境的倾向。如与明代文化中的其他品类如园林、戏剧、文学等相比较,会发现它们在文化价值取向上具有很大的一致性。他们的制作贯穿着极为强烈的主体意识,很少受到大众审美趣味的制约,因而成为名副其实的文人家具。而清代家具所体现的由文人化向贵族化转变的特点,使之成为皇家趣味统治之下的艺匠之作。